渐近线文学访谈X陈以侃

(这一次,我们请来了年现象级翻译文学,豆瓣评分9.1分的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的译者,《上海书评》专栏作家陈以侃老师。这位克莱夫·詹姆斯式的全能型选手,以文学翻译生涯中的处女翻创造了翻译文学界的经典,还创作了很多可以说是中文世界里最有趣的评论文章,当然,(becauseofhisBritishflairofembarrassment)他是什么都不会承认的,欢迎收听我们的闲(Xiàng)侃(Sheng)~~)

F:陈老师是怎么开始搞文学的?小时候喜欢看什么书?

C:好像从来主动搞过。直到研究生毕业都不曾想过有资格在文学中谋生。当时申请出国申得意兴阑珊,就去了北京的ChinaDaily当实习生,简直是“反文学”的职业动向。发现干不了记者,回到学校,辅导员说上海译文《外国文艺》在招人,我就突然开始在出版界领工资了。

小时候家里有几本中外经典的连环画。上学之后很快课外阅读就被足球杂志和日本漫画填满。文学出身不能再低微,零幼功,四大名著都是高三暑假之后补的,自己去书店买的第一本文学书是余秋雨,很励志的故事。

F:大学为什么会想到选英文系呢?

C:人生是个节节败退,海阔天空的过程。就像当初被记者圈蹂躏好几个礼拜,回身一脚踏入外国文学圈一样,进入英文系是当初高考瞎填志愿,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不下去,大二死里逃生转进了外语学院。

F:复旦英文系有什么好玩的事?

C:这两天把NicholsonBaker那本实在太好一直不舍得读完的‘UI’读完了,里面写的是对Updike的崇拜,但Baker想写已然成为自己意识一部分的Updike,所以又给自己立了个规矩,在写的过程中不能看Updike一个字,称之为“闭卷文学评论”。我就想起在复旦上的一门诗歌课,每次总觉得同学都在“盲读”,说的跟那首要分析的诗没什么关系。有一次被喊起来发言,说完同学老师纷纷表示赞同,因为之前并不在听,我坐下之后听了好久才发现自己评的不是他们在讲的那首。

F:你译的第一部书是什么,是怎么开始的?

C:当时火烧圆明园一百五十周年,中西书局出了很大一套丛书,导师汪洪章教授拉我一起合译其中一本,就是下令放火的额尔金当时在中国的日记。但我的印象是当时译得很一般,硬伤软伤汪老师很辛苦地替我改了不少。

F:英语里长句很多,很好奇你是怎么处理长句的翻译的,一小句一小句的很考究的译好,还是整段大致的直译,再反复修改呢?

C:这一点上,当时读到LydiaDavis的描述大为认同,她说句子一旦落到纸面上就不太改得动。自己制造的句子有种致命的亲切感。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办法把断网作为习惯的工作环境,我总得把事情都查明白了,把句子弄干净了才敢继续,因为意思、语气都是连贯的,没译好前言,就搭不上后语。

我还是相信,在句子层面上,大致能做到直译。一个句子是一个想法。我很多时候干的活儿是记住那个想法,忘掉原文,用中文重写;中英文表达习惯不同,要忘掉的就是原文的这种“习惯”,当然,那个“想法”里又包含了各种文体信息,再往细说就说不清了。

F:想知道陈老师是怎么查单词的,因为有人会说一定要查纸质的词典,有人觉得上网查比较好,什么样才是科学查词的方式?有没有推荐的词典。

C:没有什么特别的,想到两点,一,有疑问的时候要查英英,二,陆谷孙老师的英汉词典是必备的。因为陆老师的这本只有某家电子词典收录,所以也是我的随身物品。一直不知道没有这本字典的从业人员是怎么坚持的,也不很明白非要查纸质是什么高级情操,效率相差太远了。

F:怎么看翻译腔?

C:这件事讨论太多,很多我认为最显然的“如果说……”都完全不被认同,于是很多“那么……”就直接噎死。比如,跟一个我很佩服的大教授聊天,听到我说,“翻译是把英文读者读到英文时的感受用中文传递给中文读者”,他说,“怎么可能?”我一时接不上话,就觉得:否则我们是在干嘛呢?所以,只能斗胆提出:如果说,我们还能认同中文有好坏,唐诗宋词红楼梦汪曾祺是好的中文,那我就很困惑,有人为什么那么自信我们“发明了一种新的中文”?总之,我很明白翻译腔已经成了当代中文的一部分,类似原罪,但不要故意再加大剂量,不要说某种尴尬是在反映英文的句法,每次听到我喜欢的文化人说类似的话我都要消沉好几秒。

F: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如果碰到不能翻译,因为文化不同而必然损失的东西,译者会有权作自己的改写处理吗?

C:译者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还是这个朴素的想法:尽可能把在原文中读到的东西传递给译文读者。译不出来,就加个注解释。我知道有些人读小说不喜欢注释,马尔克斯就对注释深恶痛绝。但我战战兢兢,总觉得,我译不出来,怎么办呢,总不能就这么算了。

F:你怎么看Kenliu版的刘慈欣,语言效果比原版更好的情况?

C:译者除了翻译腔,还有一点不由自主,就是忍不住的“得体”。基本很少有人会把坏文笔翻出来的。祝贺莫言老师。

F:英国译者DeborahSmith翻译韩国作家HanKang的书,译者和作者平分布克奖的国际奖。你怎么看国内的译者待遇极其低下的状况呢。

C:国际布克奖的规矩当然很好,我也希望自己喜欢的译者能锦衣玉食,但我觉得同行也不要太自怜了,一方面,整个做书业都很辛苦,并不是说文化行业一派繁荣景象,然后编辑、诗人、小说家、非虚构作家暗地勾结在挤兑译者。另一方面,只要不是太苛刻的文本,每天如果能大致认真地工作八小时,译者是能养活自己的,从来没有人承诺过做文艺的事就一定能吃香喝辣,时代不怎么疼爱你,那就自己酌情参与;我相信大部分音乐人和艺术家比译者过得更辛苦。

F:在上海译文工作是什么样的体验?

C:去译文之前,最期待的事情是见到黄昱宁老师。之前在文章和微博里认知的黄老师是我最向往的一种文人形态。同事之后,她给我最常提到的建议也是编辑、写作、翻译要轮着来,就不会疲倦了。黄老师还担负很多行政工作,在办公室里的位移基本靠小跑。但我想学学不了,归根结底是比黄老师“低配”好几档,没办法,就把编辑这份工作撇下了。

F:你有哪些最喜欢的译者前辈?

C:这里得承认一件事,就是我的个人阅读从进入英文系之前遗老式的中文阅读直接变成了读英语原文,换句话说,就是一直没有读过多少翻译文学。大多数译者是因为工作和写作认识的,好的译者太多了,比照中英文之后一时间觉得自己不适合干这一行——应该去考个会计或者开台球房之类的——特别强烈的是张谷若、温洽溢、荣如德。

F:可以挑几个你碰到的翻译的很好玩的词吗?

C:脑中一片空白。记性差是一方面。但硬要解释的话,恐怕是因为翻译太如履薄冰了,妥帖是份内事,倒是最近有一些错误被读者或编辑指出的,倒还记得几个,一点也不好玩。之前听奥沙利文讲他状态好的时候是种什么感觉,就说台面上的一切都像是在帮助我,收球顺序会自己显现出来,其实翻译顺畅的时候也接近这种体验,就是中文译文已经在某个地方替你准备好了,这些英文只是提醒你而已。那些会跳出来的、不顺理成章的地方其实往往是不会译、译不好的地方。

《毛姆短篇小说全集1》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F:陈老师最近翻译了很多毛姆,你能分享一段你喜欢的毛姆吗?

C:“贝蒂之前发现,要是对拉丁语了解不够,就不能轻松阅读那些中世纪的文献;为了能继续她的历史研究,她开始学习这门古典的语言。开始只是费工夫学了点最基本的语法,然后就手边放了译文,直接读那些她感兴趣的作者。要学习新的语言这是个很好的方法,我经常困惑为什么学校里不采用;这样就不必无休止地将字典翻来翻去,也不会胡乱摸索着猜意思了。九个月之后,贝蒂阅读拉丁文本的流畅程度,已经不输给我们大部分人读法语。对于卡洛瑟斯来说,如此聪颖的一个可人儿,却如此用功地钻进了故纸堆,略显滑稽;但他还是觉得感动,想把贝蒂搂过来,吻她,在那一刻,不是男女之情,而就像一个早熟的孩子聪明得让你喜不自禁。”

(毛姆不太好摘选,你可以说他文笔不太好,也可以说他文笔好就好在它是熨帖在故事里的,要解释怎么好得把故事重讲一遍。记得上面这一段是因为我译到了之后时常觉得要把这种方法付诸实践:就是这么严肃的一个人,译了七十万字的毛姆记住了一个外语学习方法。)

F:你觉得学术界为什么不喜欢毛姆,而毛姆却又如此经典常销呢?

C:我译的毛姆短篇小说第一卷出来之后,网上网下已经听到不少人说读了想辞职。第一卷的译后记写了:毛姆那种离经叛道的文青气质在任何时代的普通读者群里都有致命的魅力。比如上面这个故事就是有贵族血统的一代名媛躲到希腊一个小岛上研究历史去了——为了爱情。

F:怎么看乔治·桑德尔以及实验文学?

C:我最近还给上海译文翻了一本汤姆·麦卡锡的《撒丁岛》。麦卡锡也算是当今先锋文学、实验文学的领军人物了。但我这个“中眉”的趣味总还是觉得,文学有他本身的规律和局限,这是一种和读者的商量、沟通。麦卡锡一直嫌弃现实主义,但如果真相信文字不能指向文字之外的东西,那大家只能“无法言说,保持沉默”。桑德斯的这本《林肯在中阴界》,我的问题不是他新奇,而是他给自己一个新奇的预设,在读者心甘情愿跳进那个预设之后,发现他又想出别的规则来,被他戏弄了。文学和语言一样,是约定,不能想怎样就怎样。

F:《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是你翻译的一本特别厉害的书。翻译过程中你觉得最愉快的,和最具有挑战性是什么?

C:最具挑战性的是这些故事太深沉了,而我本人非常轻佻,不太好配合。最愉快的可能是为了不影响翻译,那段时间的阅读也基本不在自己的舒适区,比如读了很多沈从文,就非常愉快。

F:很多厉害的作者同时也是翻译,你觉得翻译和自己的写作会互相影响吗?

C:基本上只有时间上互相影响。我的工作建立在一个信念上,就是到了“想法”这个层面,是没有语言隔阂的。所以我一直觉得翻译不是什么特别的技能,只要对文字感觉敏锐,又在一个合理的氛围之中翻译观没被带得太偏,就可以是个好翻译。而且翻译当然是一种写作,但很多作家即使精通了外语也不肯多翻,是因为翻译太耗时间;而我没有思想,自己写更费时,所以不介意“写”一些别人已经帮我“想”好了的文字。

F:据说陈老师的英文小说摄入都是靠“听”的,有什么推荐的Podcast?

C:发现Audible之前,每周听近十个足球podcast还觉得不太够,现在基本上听书为主。podcast基本上跟读书有关的都订了,大部分是只有刷出感兴趣的作家和主题才听,但有几个我基本还是跟着的:Backlisted,NewYorkTimesBookReview,TheNewYorkerRadioHour,PhilosophizeThis,PhilosophyBites,InOurTime,LateNiteLastWeek。还有两个现在已经停更的,但archive里面有很多我都听了不止一遍:NotebookonCitiesandCulture,TheBugle,BigIdeas。我还是想提醒一句跟我心性相近的文青:从大三、大四开始,发现了有声书和podcast之后,除了正经需要用脑的段落,我基本都在听东西,所以始终是在一个摄入的状态,根本没有储存、回放、整理、放空的窗口,这是很致命的,这两年不但失去了思考能力,失忆的程度也让身边的人非常惊恐,似乎是绝症,救不回来了。

F:我们总是读到《纽约书评》,《伦敦书评》,但国内似乎论文-书评-推书软文有点分不清了,陈老师被称作中国的克莱夫·詹姆斯,你认为真正的书评应该是什么样的文体?

C:在微博上提过我认为合格的书评:1,基本读过这个作家所有重要作品,2,熟悉这个作家的同类作品,3,了解同时代可供比较的重要作品。然后我希望他能描绘阅读体验。我喜欢一个影评人叫AnthonyLane,他说:一个大拇指两个大拇指,朝上朝下,不是影评人真正要干的事,影评人入职的时候都应该动手术把大拇指切掉;他应该要描述给读者听,当时你在那部电影里是什么感受,就像旅行回来描述体验一样。其实写文章嘛,这些标准都不是死的,我觉得还是要在意这件事,如果真的在意,你评论新翻译出来的纳博科夫,上来先说自己没有读过《洛丽塔》和《普宁》,那我觉得你是不是有点太忙了。中国书评界还是peerpressure太轻,大家纷纷递上读后感,觉得没关系,因为没人觉得要有那样的规格。

F:据说很多读者都是靠读陈老师的译文来学中文。您是怎么做到每天看外国文学中文还是这么好的?最喜欢的中国作者有哪些?

C:我自然是不会承认中文好的;最多就是好句子出现的时候我能认得出来。可能有天赋的作家试两三次就能得到满分的句子,我得试二三十个版本,从里面挑一个最不丢人的。

其实我“课外”阅读中英文比重差不多。我还是对语言、表述、“写得好”这些事本身感兴趣,所以一直在尽可能多地尝试中文作家,我还是这个意思,就是兴趣是一定会溢出的,如果你对中文感兴趣,不可能不对《繁花》和阿乙好奇,再往后推一步,我觉得只要母语是中文的人,回应最强烈的应该还是古典文学。当然我看不懂是个问题。所以多年来读得最快乐的可能还是很多讲解者,像钱穆、周振甫、顾随、叶嘉莹、傅庚生、郭绍虞这些……学英文之前,基本都在读现当代的散文家,这几年比较零散,要说喜欢的话想起这几个:木心、格非、张大春、张定浩、叶三。

F:陈老师写小说吗?

C:没真的写过。一直是追星式的学习法,所以最喜欢的读物很难说不是《巴黎评论》,非常着迷小说家口中的创作方式,那种被潜意识控制的状态。比如前一段听乔治·桑德斯聊凭直觉写作就很迷人,印象很深的一段是他说在大卖场见到两个姑娘,聊天每句话都带好几个F打头的单词,就一路尾随偷听。听完了回去写好几天对话,模仿那两个姑娘的语调,F这个F那个,突然笔下出现了一个“玛丽阿姨怎样怎样”……咦,这个“玛丽阿姨”是谁……然后一个故事就慢慢出来了。桑德斯说,“我都五十多岁了,但居然这就是我的工作。”这工种最起码得尝试一下。但就跟我喜欢看诗话、词话,看电影的时候期待读影评,听那么多足球podcast一样,写的往往也是二三手的感受,书评评,书评评评,一种太监式的纵欲,当然我很期待能写小说,但只是幻想自己是个出色的小说家也很有趣。

F:都说娱乐至死,但美国诗歌界泰斗阿什伯利拒绝了很多主流的诗歌奖,却参加过电视娱乐节目的颁奖。陈老师怎么看待流行文化,比如电视?你喜欢看电视吗?

C:CliveJames说,如果你害怕电视对这世界的影响,那你害怕的可能是这世界。我一直很讨厌文化工作者在网上标榜自己家里没有电视,如果看电视会伤害你的文艺,那你的文艺也太脆弱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看成我这样可能的确会伤害文艺。几乎什么都看,对体育和英美脱口秀的摄入几乎算得上是病态的。美剧英剧就不提了,我们这个时代最高级别的才华之一。但我也看各种综艺和真人秀,对唱歌比赛和语言表演没有什么抵抗力,主要也是觉得自己的文艺和人生并没有那么要紧,伤害就伤害了吧。

F:你最喜欢的作者有哪些?

C:HenryJames,MartinAmis,CliveJames,ChristopherHitchens,JohnUpdike,AdamGopnik.

F:最喜欢看的杂志呢?

C:阅读速度太慢了,没法允许自己看太多看了之后没法在豆瓣上勾“读过”的东西。但生计所迫,至少每周会过一遍这些网站,ArtsLettersDaily,LitHubDaily,TheMillions,纽约客的PageTurner,但即使欣喜若狂刷到了自己感兴趣的题目,有些英文长文动辄几千上万字,看完半天过去了,也不一定都会看完。

F:最喜欢的音乐人有哪些?

C:Oasis,ArcticMonkeys,DamienRice,JamieCullum,OscarPeterson,CountBasie,TimMinchin.

F:做编辑的时候是怎么选书的?怎么平衡自己喜欢和能卖得掉这两个问题?

C:我当时在译文做的杂志叫《外国文艺》,一般来说,想推荐一些主流之外的文学领域,像加勒比地区的诗歌、威尔士的当代文坛、俄罗斯的青年作家之类的。但我自己的兴趣又在英美的主流文学上,无法平衡。后来我就走了。

F:最近在看什么?

C:MartinAmis新出的文集,ElizabethHardwick在NYRB出的文集,JamesSalter(ASportandaPasttime,LightYears,新出的文集Don’tSaveAnything),都是下期我在《上海书评》的专栏里想写的。还有但汉松老师的《以读攻读》,抓紧多看几篇,等自己要动笔的时候就不能看了,因为但老师太厉害,看了就不想写了。

F:你一般都在哪里买书?

C:京东、亚马逊。英文书主要靠Kindle和Audible。

F:国内哪些书店你比较有好感?

C:很喜欢万圣和先锋。苏州的诚品书店和上海的衡山和集因为离我住的地方相对近一些,去得更多。但我这方面也没有什么神圣感,有书店和纸质书当然很美好,但我觉得网购和电子书一点问题也没有,关键是想读某本书的时候它要能尽快出现。

F:你喜欢在哪里工作,家里或者咖啡厅?你有什么写作的仪式吗?

C:基本是书房和咖啡厅交替着来,因为太容易厌倦了,换个环境也算是哄骗自己,有时候咖啡馆里去趟洗手间出来都会换座位。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偶尔翻译觉得中文产出不顺畅了,可能会找节奏相近的中文作家找找感觉,但也不是像毛姆写作之前都要读伏尔泰,乔治·史坦纳要读一页柯勒律治,然后过目不忘地背诵一遍那样,我那个就跟洗脸或散步一样,只能算放松或者提神。

F:如果出门旅游,你会随身带什么?

C:Kindle类似钢铁侠胸口的红灯。近两年有了Audible之后,发现有些需要动手动脚、kindle拿不出来的的生活片段也能被填上,所以也很重要。其他好像没有什么必需品。

△书评选读

“我的听觉记忆很精确;如果我把一个粗糙或丑陋的版本落到纸上,可能就会印在我的大脑里。所以我不会把没译好的句子写下来,即使是初稿,因为很可能就再也抹不掉了。”

莉迪亚·戴维斯的短篇集《困扰种种》出版,应该和之前《几乎没有记忆》汇合成了我手头这本CollectedStories(《短篇合集》)。戴维斯四十年来对英文做了这些无人可以效仿之事,大家却只当她是翻译累了泡咖啡时候的涂鸦(虽然顺手拿过一个国际布克奖)。所谓超短篇不是重点,她的故事各种尺寸都有,真叫行于当行,止于想止,姿态横生。她的自信是放手让语言做它们自己的事,完全不考虑还有人会觉得这些小东西不够好玩。体裁越精悍,照理说,字词间应该越紧张,但是读戴维斯,你只觉得她放松得——当然一个文字匠人的放松是另一种放松——接近自说自话。

今年五六月,《洛杉矶书评》做了六个访谈,叫“多语种文字匠人”(MultilingualWordsmiths),采访法、德、西、意、俄、挪威语各一位当红译者。如获至宝。第一篇的标题就叫“莉迪亚·戴维斯和翻译腔”;问答双方热烈交流对翻译腔的生理厌恶。戴维斯引在上面那句话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很显眼。长年熟读《巴黎评论》,好文章靠改几乎是普世价值,用木心先生的话叫“第一遍是耻辱,第七遍就是光荣了”。自然的,同患“改不动症”的异类也不是没有,《巴黎评论》里问写小说是以句子还是段落还是场景为单位?麦克尤恩答:“还是句子。觉得第一稿要是不把句子写对,以后再要改对很难。当然不是不可能,但很难。所以我写得很慢,把第一稿当成最后一稿写。”

“只要我有一个句子是匆匆写下的,就让我惨死如狗。”

我最信任的文学选秀——《格兰塔》十年一度的“英国青年小说家”评选,AdamThirlwell二十四岁、三十四岁入围两次。他二十七岁写的这本五百多页的MissHerbert(《赫伯特小姐》),最近终于读完。如果页边的笔记量可以显示读者想把书里面多少东西据为己有,那这本斯坦纳式的对翻译和小说史的探讨,实在是近年来让我收获最大的书之一。因为翻译说到底都是失败的,很少遇到在这个话题上能这么乐观开朗的人,尽管他的主张也并没有多么先锋,大体就是说,小说是个国际体裁,各语种大师通过一张脉络若隐若现的大网,互相偷师,推动这个艺术形式前进。而之所以这种学习是可能的,因为文学风格的精微之处能够从翻译里透过来。

瑟尔维尔才气过剩,往往举例之后要升华道理,下盘不稳,纷繁的“洞见”前后多有无法接榫之处。但对我来说,我并不介意一种年少轻狂、喜形于色的文学评论;看一个青涩的天才制服不了自己的材料,弄不清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简直是强心剂。但他收集的那些例子和引文,真没有一页是落空的。比如,他说福楼拜给情妇LouiseColet的书信(包括上面引用的瑟尔维尔并不肯遵守的一句),这一沓全世界苦心锻字炼句者的精神图腾,并不完全当成小说课在写,而是以此为借口拖延着不答应搬去巴黎与对方出双入对。首都的情事当然更多姿,但哪比得了在乡下自由地造句。

“相比于我的意大利语,英语更像是一个满身汗味的讨厌的十几岁孩子。别待在这儿,我只想对着他这样喊。不要吵你的弟弟,他正在睡觉。”

上一回你读了关于家庭的小说之后想说:“给我也来一份这种看上去很赞的叫做‘家庭’的东西”,是什么时候?文学看似一副无所不能的样子,其实它还真来不了“天伦之乐”。不过,我每次读印度裔的文学,似乎总能在他们笔下的家庭生活中感受到一种万念俱灰之后执拗的温情。比方说茱帕·拉希里,我之前只读过她获得普利策奖的InterpreterofMaladies(《疾病译者》),短篇集里也有让我无动于衷的篇章,但显露天赋的地方,就有那种面对所有相反证据依然对亲情保有的宗教感,很动人。但她的新书就完全是两回事了:懊丧于学了二十年意大利语无所成,大约四年前,四十七岁的她,居然举家迁居意大利,强迫自己不再用英语写作和阅读。这本InOtherWords(《换种话说》)就是她用意大利语描绘这整个过程:上来的意象,是她终于鼓足勇气,第一次游过深水,横穿一面小湖,回头往对岸看,丈夫和孩子人影模糊。

托尼·朱特在《记忆小屋》里写中年危机:“有些人换老婆,有些人换车,有些人变性。……我学了捷克语。”在纽约图书馆的一次活动中,主持人也提到了这一段,拉希里同意,学外语是“外遇”中最好的一种。我读的InOtherWords是之前提到“多语种文字匠人”之一AnnGoldstein译成的英文版。拉希里说她不能自己译,因为会控制不住在翻译的过程中把它改得更好。“所以我的本能反应是要保护我的意大利语”——在上面引的几句话里,拉希里自己也意识到她无意间把意大利语从一见钟情的不渝之恋转换成了自己的后代。和语言的关系,打比方的办法很多,但似乎特别容易就会把她想象成你一个非常在乎的人。

“就像你把《失乐园》翻译成了俄语,却没注意到米尔顿是个基督徒。”

手头有翻译的时候,怕被翻译腔印脑子,闲暇的阅读我都尽量避开中文译作。我也相信,拉希里在那本小书里所称:用外语阅读是最亲密的阅读方式。正巧Maude夫妇的《战争与和平》英译本如痴如醉读到一半,《纽约书评》六月份放出一篇文章,痛斥另一对席卷译坛的夫妇正不断炮制出所谓“权威版”的“俄语名著重译”。在网上调研了一通,发现这件事情RichardPevear和LarissaVolokhonsky已经干了二十年;而对他们的批评,除了都同意是一场适逢其会的营销胜利之外,通过大量的对照、比较,另一个共识是他们的译本之所以读起来糟糕,是因为他们本身是糟糕的读者。他们对原著的好处是迟钝或冷漠的。引用的这句出自Commentary杂志,文章标题叫“ThePevearsionofRussianLiterature”,把丈夫的姓Pevear当perverse用:俄语文学的佩威尔化也就是被扭曲、滥用。

佩威尔在接受《纽约客》采访时,坦承他开始翻译是觉得当代英文陈腐疲惫,他要用“直译”来给英文“增添活力”。莉迪亚·戴维斯在之前提到的采访里说,“很多译者入行是因为喜欢外文;我是因为喜欢英文”:我一向觉得那些认定母语本身需要拯救的文字工作者很可疑。而更重要的,虽然我是最不想给翻译这件事立法的人,但我期望一个译者不要“物化”原作、原作者,算过分吗?当你真的钟情于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不会把它“用来”达成另外一件事,你希望它能保持它自己想要的样子。一样道理,因为自己或“读者们”的习惯和偏好,就有意识地添加原文中没有的“翻译腔”和“雅”,也不是很好的态度。类似于带情人到——比方说——法国某个乡间小镇吃自己一道心爱的菜,再怎么担心这姑娘吃不惯,也先把包里的老干妈扔掉吧。

陈以侃《澎湃·上海书评》的专栏“字里行间”

“抄几个最近读到的印象深刻的句子,然后假装浮想联翩”

△译作选读:

即使是现在,我有时四点醒来,还是满心恐惧,怕自己睡过了头。觉得父亲正在幽黑的楼梯下等我,觉得有石子打在窗上,那是赶着去海滩的人,在下面呵气暖手,还有不耐烦的跺脚声从冰冷、坚实的土地传来。有时我从被窝探出身,遍寻不着袜子,话也说不清,突然意识到我只是可笑地孤单着,没有人在楼梯下等我,码头外也没有船在不知疲倦地往来。

这种时候,只有床头烟灰缸溢出的灰色尸身,目睹着星火消亡,默然等候它们下一个同胞的殉灭。我害怕与死亡独处,便飞快穿好衣服,大声清了清嗓子,把水槽上两个水龙头都旋开,让飞溅的水花继续制造些无谓的噪音。然后,我出门去,走大概一英里的路有个通宵营业的餐馆。

如果是冬天,一路上极冷,到餐馆的时候我常常淌着眼泪。女服务生很多次感同身受地也打个寒战,说:“天呐,外面该有多冷,你都在流眼泪啊。”

“是啊,”我会回答,“还用说嘛,真的很冷。”

我们有那么三五人,总是在这样的时候出现在这样的地方,说些无关紧要又无甚趣味的闲话,聊作慰籍,数着黎明不情愿的姗姗脚步。天终于亮了,我吞下最后的咖啡,每次都满嘴苦涩,匆匆起身离去。到那个钟点,我又开始担心会不会迟到,有没有干净的衬衫,担心汽车会不会发动,以及其他千百件值得担心的事情;在那个有名的中西部大学教书的人,都会这样的。可当时我就又清楚,那一天还是会平安地度过;十年来,无一日不是如此。在清晨的昏冥中,那些呼喊、话语、身形,其实都不在那里,那条船也不在那里。都是幻影和回声,是隔着灯光,孩童的手形在墙上映出的飞禽走兽,是屋外水桶承接雨滴时的絮语。那几帧画面像是从老电影的黑白过往中剪出来的。

选段来自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船》一篇的开头

是陈老师翻译的第一段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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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赏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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