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1.这是唯一的一次说明,我所写下的“我”字是“我”。而不是敖翔,或者,敖十三,也不是我。只是,我这人懒惰,所以,不愿给每一个该打上“”的我字打上“”。
2.昨夜写到一半,对于偏哲学和逻辑的议论文,写着着实难受。对于一个深谙语言学和传播学的疯子,单单是自我的挣扎就够难受好长的一段时间。方才后台收到读者的来信,原来还有至少那么一个人在期待这篇杂谈,那我索性还是写出来。并且,尽力,写的简单些。至于,解码的过程,就看读者你自己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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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写下这些老陈的论调,归因于两件小事。其一,前两天去了趟佛山。其二,从佛山回成都的飞机上看了一本书——《现代性的五个悖论》[法]安托瓦纳·贡巴尼翁。
我再一次发现,在不同的特定群体中,我都是唯一的那一个黑色头像。我承认,和我一样使用一片黑色作为头像的人不止我一个,但是,这也正是我为何写下这篇文章的理由之一。我前面说过,这基于一个前提,“在不同的特定群体中”。关于这个例子的说明,我会在后面提到。
有那么一些人曾经或者现在好奇过,我的头像为什么是黑色的,仿佛我开始使用北京治疗白癜风的费用多少钱四川治疗白癜风的医院